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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2月28日,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,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余华英执行了死刑,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。这一消息传出,标志着一场跨越漫长岁月的正义追寻终于画上了句号。
余华英的犯罪历程令人发指。1963年她出生于云南,21岁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婚并育有一女。后来王加文因盗窃入狱,余华英外出打工结识龚显良,两人同居生子。1993年,因经济拮据,他们将亲生儿子以5000元卖给河北邯郸的中间人,从此开启了拐卖儿童的罪恶之路。从1993年到2003年这十年间,余华英伙同龚显良、王加文等人,流窜于贵州、云南、重庆等地,通过租房潜伏、物色低龄儿童、利用女儿亲近目标、设置诱饵等手段拐带儿童,再经河北邯郸的中间人贩卖,共拐卖17名儿童,其中5对为兄弟姐妹,导致12个家庭破碎。
2004年,余华英与王加文在云南拐卖两名儿童时被抓获,但因隐瞒真实身份,仅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,2009年出狱后继续隐匿。直到2022年,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,余华英才再次被捕。杨妞花5岁时在贵阳被余华英以“带你去玩”诱拐至邯郸,成年后通过短视频寻亲成功并报案。
在审判过程中,余华英最初以“量刑过重”为由上诉。二审时检察机关发现其另涉4起拐卖案件,涉及6名儿童,案件发回重审。重审认定其拐卖17名儿童,“主观恶性极深,犯罪后果极其严重”,维持死刑判决,贵州高院终审驳回上诉,核准死刑。
余华英被执行死刑,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慰藉。杨妞花和姐姐杨桑英得知消息后相拥哭泣,称“这是正义的到来”。这一案件也给社会敲响了警钟:拐卖儿童是不可饶恕的罪行,法律红线不可触碰。它彰显了国家打击拐卖犯罪的坚定决心,震慑潜在犯罪者。
不过,余华英案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打拐工作的终结。拐卖儿童问题仍需全社会关注,完善法律制度、加强执法力度、提高公众防范意识、斩断拐卖产业链等,都是实现“天下无拐”目标的关键。希望余华英案能成为一个转折点,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、温暖的环境中成长,让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。